行政审批中心职责

单位房改方案审批告知单

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登记告知单

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备案登记要件
旧公房售房款使用审核告知单
办理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告知单
申请使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告知单
办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告知单
职工购房工龄和住房控制面积审核告知单
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告知单

 

申请使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告知单

 
    
 

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支取核准告知单

  • 审批依据

《关于印发<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建住房【1998】213号)第三、四、十一条。

  • 审批条件

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、更新、改造。

三、审批要件

1、申请单位申请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报告;

2、申请单位填写的《小区住宅维修基金分布情况明细表》,由申请单位按小区逐户填写;

3、申请单位所在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出具的《维修基金核准证明》;

4、申请单位《保证书》(由窗口提供,加盖公章、法人签字);

5、大修、更新、改造工程的相关预算、图纸;

6、申请单位与委托施工单位之间签订的施工协议书。

四、审批程序

1、审查材料

窗口审查要件,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和更正的全部内容。逾期不补报材料的,做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。

2、现场勘查

经审查申请材料合格的,指派专人进行现场勘察。主要核查维修项目是否属实,施工进度、施工质量等。

3、开拨款通知单

处长提出审批意见,主管局长审核,局长审批,对符合条件的开拨款通知单。

五、收费标准:不收费

六、审批期限:10个工作日

 

    

 

 

 

 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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