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审批中心职责

单位房改方案审批告知单

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登记告知单

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备案登记要件
旧公房售房款使用审核告知单
办理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告知单
申请使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告知单
办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告知单
职工购房工龄和住房控制面积审核告知单
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告知单

 

职工购房工龄和住房控制面积审核告知单

 
    
 
您如果购买现住的公有住房时,应提交以下资料:

一、 首次购房

1、 产权单位开据的购房人资格证明信;

2、 房本(房屋租赁许可证);

3、 户口本(夫妻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,需携带双方户口本和结婚证;如一方去世,需由当地派出所开据夫妻关系证明信);

4、 夫妻双方身份证;

5、 夫妻双方工龄证明信,其内容如下:
参加工作时间、离退休时间、连续工龄年限、经办人签字、主管领导签字,并加盖单位劳动或人事部门专用章(注:在职职工工龄截止到1995年12月底;与工作时间相衔接的大专以上学历凭结业证可计入购房工龄)。

二、 二次购房
1、 当地房管所开据的购房人资格证明信;

2、 房本(房屋租赁许可证);

3、 携带首次购房所有权证到房管局产权处提档,复印首次购房工龄核准书。

工龄审核后到市房管局房产交易大厦601房间办理登记计价手续。


    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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