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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告知单
一、具备公积金贷款的条件
(一)购买以下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。
1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。
2、购买开发商住房。
3、购买二级市场住房。
4、购买单位集资建房。
(二)贷款人应具备条件:
1、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连续缴交一年以上。
2、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款能力。
二、需要提交的资料:
(一)个人资料。
1、户口本。(原件及户口首页、贷款人页复印件)
2、身份证。(原件复印件)
3、公积金卡。(原件)
4、结婚证,夫妻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。(原件复印件)
(二)根据所购住房的不同,申请人需准备的购房资料。
1、购买开发商住房。需提供购房合同书(经房管局交易中心监证)
和购房首付款收据。(原件、复印件)
2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,需提供经济适用购房合同书与交款收据。
(经房管局交易中心监证、原件、复印件)
3、购买二手房,需提供买卖契约及评估报告。(原件、复印件)
4、购买单位集资建房,需提供集资建房备案协议书与
(经房管局产权处认证)交款收据。(原件、复印件)
三、办理公积金贷款所用时间:
贷款人第一天提出贷款申请,填写贷款申请书第四天(节假日顺延)
后,领取贷款委托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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