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审批中心职责

单位房改方案审批告知单

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登记告知单

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备案登记要件
旧公房售房款使用审核告知单
办理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告知单
申请使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告知单
办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告知单
职工购房工龄和住房控制面积审核告知单
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告知单

 

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告知单

 
    
 

 

       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告知单

  一、具备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

   (一)购买以下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。

   1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。

   2、购买开发商住房。

   3、购买二级市场住房。

   4、购买单位集资建房。

   (二)贷款人应具备条件:

   1、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连续缴交一年以上。

   2、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款能力。

  二、需要提交的资料:

   (一)个人资料。

   1、户口本。(原件及户口首页、贷款人页复印件)

   2、身份证。(原件复印件)

   3、公积金卡。(原件)

   4、结婚证,夫妻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。(原件复印件)

   (二)根据所购住房的不同,申请人需准备的购房资料。

   1、购买开发商住房。需提供购房合同书(经房管局交易中心监证)

     和购房首付款收据。(原件、复印件)

   2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,需提供经济适用购房合同书与交款收据。

    (经房管局交易中心监证、原件、复印件)

   3、购买二手房,需提供买卖契约及评估报告。(原件、复印件)

   4、购买单位集资建房,需提供集资建房备案协议书与

    (经房管局产权处认证)交款收据。(原件、复印件)

  三、办理公积金贷款所用时间:

      贷款人第一天提出贷款申请,填写贷款申请书第四天(节假日顺延)

    后,领取贷款委托书。

 

 


    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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