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步:申请
一、到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领取申请书;
二、到验资机构办理验资证明,同时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核准书,到建设部指定的培训机构参加上岗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;
三、准备以下材料:
1、申请成立公司的文件;
2、公司章程;
3、公司住所证明;
4、公司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图表;
5、股东和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;
6、公司法人代表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;
7、专业管理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书、上岗证书复印件;
8、受委托管理物业的证明材料。
上述材料未指明为复印件的,均需提供原件,提交到房管局物业管理处。
第二步: 现场勘察
对申办材料审查合格后,由物业管理处派人进行现场勘察。主要检查小区的硬件设施是否符合物业管理标准,核实企业办公住所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情况。
第三步:审核批准、发证
对于申报乙、丙、丁级的企业,经审查合格后,15日内由市房管局核准资质等级,并核发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;对于申报甲级的企业,经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初审合格后,报省建设厅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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