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(挂唐山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) 根据国家、省、市关于物业管理政策、法规,制定并完善全市的物业管理实施办法、实施方案;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及各区、县(市)住宅物业管理工作;参与新建小区的设计审核、竣工验收,编制全市旧小区整治规划,审核整治方案;负责住宅维修基金归集管理和使用的审批;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的审核审批、年检;负责组织物业管理人员上岗培训;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小区达标升级工作;指导业主委员会组建及规范运作;负责全市旧小区整治改造的规划、设计、竣工验收及费用测算工作;负责直管物业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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