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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到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领取申请书;
二、到验资机构办理验资证明,同时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核准书,到建设部指定的培训机构参加上岗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;
三、
准备以下材料:
1、申请成立公司的文件、公司章程、住所证明、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图表;
2、股东和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、法人代表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、专业管理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书、上岗证书复印件;
3、受委托管理物业的证明材料。
上述材料未指明为复印件的,均需提供原件。
四、将上述材料提交到物业管理处,经审查合格后,物业管理处派人进行现场勘察。对于申报乙、丙、丁级的企业,经审查合格后,15日内由市房管局核准资质等级,并核发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;对于申报甲级的企业,经物业管理处初审合格后,报省建设厅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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